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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信息发布者:大吉村汗
    2017-04-07 00:53:39   转载

      

    第一章 前言              1

    一、规划编制背景              1

    1、区域条件变化              1

    2、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1

    二、规划编制目的              1

    三、规划编制对象              2

    四、规划依据              2

    五、规划原则              2

    六、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3

    七、规划目标              3

    第二章 上位规划解读及配置标准              4

    一、《围场满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              4

    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5

    1、县域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5

    2、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8

    第三章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4

    一、县域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4

    1、现状概况              14

    2、现状存在问题              15

    3、发展战略及目标              15

    二、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体系              15

    三、县域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6

    1教育科研设施              18

    2文化、体育设施              21

    3医疗卫生设施              23

    4社会福利设施              25

    5商贸设施              27

    6旅游服务设施              28

    四、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30

    第四章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1

    一、中心城区现状概况              31

    二、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2

    1、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32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33

    2.1、行政办公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33

    2.2、文化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34

    2.3、教育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36

    2.4、体育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38

    2.5、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40

    2.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41

    2.7、商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43

    三、近期建设规划              46

    第五章 规划保障措施              46

    1、建立协调机制,实现法制化建设              46

    2、明确职责,加强城市管理              47

    3、构建开放的规划机制              47

     

     

     

     


    第一章 前言

    一、规划编制背景

    1、区域条件变化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状况代表着城市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与组织则直接影响着城市结构布局和生活质量。承赤高速、承围场支线公路竣工,承锡高速、承张高速已进入设计阶段承德市铁路线网即将实现“一环八射”,围场县范围内规划建设围克铁路、承锡铁路,是承德市承北接南的重要通道,围场作为承德市承北接南的重要通道,公共服务设施需在新的发展要求下进行全新的规划指引

    2、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现状围场县城市建设用地145.6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12.43平方公里。规划至203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164.2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2.68平方公里。现状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已不能满足城市空间发展的需求。    

    近几年,围场县的社会经济以及城市建设都出现了较大变化,信息化发展、国家关于行业发展政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导致城市居住空间重塑、生活方式转变等方面,现有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二、规划编制目的

    本专项规划的编制目的,是根据《围场满族自治县总体规划(2013-2030)》,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围场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从保障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原则出发,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控制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并主要对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提出了引导性建议,为围场未来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预留空间,以适应围场建设与发展的新要求。

    构建覆盖县域、功能完善、充满活力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体现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导向作用,有重点、有选择地布局各级公共服务设施,支撑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

    体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均等化布局中小型公共服务设施

    三、规划编制对象

    按照现行规范的分类标准,城市公共设施包括行政办公、文化娱乐设施、教育科研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医疗卫生、商业金融7设施。根据围场市的实际需要,本专题规划以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社会福利、商业金融等设施作为主要规划对象。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

    5、《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6、《围场满族自治县总体规划(2013—2030年)》

    7、《河北省村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

    8、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9、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规划原则

    充分发挥城市的潜力和优势,按照相关标准确定城市公共设施配置指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灵活制定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

    1、统筹兼顾、适度超前

    公共设施规划是对上层次规划的完善和补充,也是对下层次规划的指引,因此必须与上层次规划(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各专项规划)相协调。规划也要与城市现状公共设施相协调,对城市原有公共设施进行调整与完善,使其符合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各项公共设施的用地布局依据城市的性质、规模、现状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应长远考虑,留有发展余地,根据发展需求分期实施,以设施现状、规范和政府文件为基础,科学合理的预测和规划公共设施。

    2、合理布局、以人为本

    公共设施是一种公共资源,是城市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配置公共设施时要考虑到不同消费群体的要求,尽量从居民实用的角度出发,总体布局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考虑公共设施经营的经济性与合理性,按性质和服务半径划定服务范围,依据服务人群数量推算公共设施的相应规模。

    3、因地制宜、差别配置

    城市功能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不同,从而导致对城市公共设施的需求多样化。从实际出发,不同功能片区,按照其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以及对各项公共设施的需求情况,有效整合上下层级的公共设施配建,实行差别化设置。如下级公共设施服务的范围有相应的上级设施的情况下酌情考虑适当减少或取消下级公共设施的配置。

    4、弘扬文化、突出特色

    城市公共设施的创意、视觉意象与城市历史文化联系紧密,直接影响着城市整体空间的规划品质,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文化水准。同时,公共设施种类繁多,建筑的形体和立面表达丰富多样,多被认定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是创造具有地方风貌城市景观的主要组成部分。

    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规划期限: 2014年——2030年

    规划范围:规划分为两个层次,县域和中心城区

    第一个层次是围场县域范围1952平方公里,18个乡。

    第二个层次是中心城区81.96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

    作为承德市北部的交通要塞,必须以更高的角度来综合统筹围场县的公共设,建设高标准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引领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形成特色突出、功能多样、设置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系统,使围场县成为富有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功能合理、环境优美的城市。

    提升围场城市公共设施水平,完善城市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等各级公共设施配套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需求。统筹公共设施建设以实现公共资源的高效利用,构建中心明确、层次清晰、地域文化突出、功能丰富、超前均衡的公共设施体系,使围场县城成为辐射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医疗中心,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独具内涵的承德北部旅游服务中心

    第二章 上位规划解读及配置标准

    一、《围场满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

    1、城市性质

    在《围场满族自治县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中立足于围场资源、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确定围场的城市性质为全国知名的森林草原文化旅游城市。

    2、城市职能

    城市职能为全县的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国服务的旅游集散中心;辐射周边地域的商贸物流中心和新型工业化基地

    3、空间结构

    根据全县的资源环境条件、城乡建设适宜性、交通区位条件、经济发展潜力等因素综合评价,将全县划分为三个发展区域:中部核心区、环核心农业区、西北部和南部生态旅游区确定8中心镇(棋盘山镇、半截塔镇、朝阳湾镇、克勒沟镇、御道口镇、山湾子镇、四合永镇、腰栈镇),5个一般镇(朝阳地镇、新拨镇、西龙头镇、城子镇、银窝沟镇22个乡(道坝子乡、黄土坎乡、四道沟乡、兰旗卡伦乡、新地乡、郭家湾乡、广发永乡、杨家湾乡、育太和乡、哈里哈乡、大唤起乡、宝元栈乡、张家湾乡、三义永乡、姜家店乡、燕格柏乡、下伙房乡、牌楼乡、老窝铺乡、石桌子乡、南山咀乡、大头山乡)。

    中部核心区:以围场县城、四合永、龙头山和腰栈为主,依托其优越的交通条件和公共设施基础,打造综合服务核心。

    环核心农业产业区:以半截塔、棋盘山为代表的近坝和接坝地区,依托农业资源、交通区位重点培育生态农业的生产和加工。

    西北部和南部生态旅游区:依托优越的自然环境、文化和景观资源,重点整合全县的旅游资源,发展现代化、规模化的高端旅游业。

    4、城规模

    围场县2011年下辖730乡、5个城区街道办事处、205个行政村。2010年全县人口53.25万人,其中非农人口9.2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25%。总体规划中通过对人口结构特征、人口增长特征、人口空间分布特征几方面进行分析,综合趋势外推法、综合平衡法二种方法,确定规划县域总人口规模至2020年57万人,城镇化水平37%,至2030年县域总人口61万人,城镇化水平51%。县城区通过对综合增长率法、农村劳动力转移法、城镇人口估算法三种方法,确定至2020年县城区人口达到15万人,至2030年人口达到21万人。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县域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规划结合规范及城市发展需要,对县域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县城、建制镇(乡)、中心村进行分级设置,规划分三个级别:

    县级设施中心——中心城区;/乡级设施中心——35个,包括中心镇8个,一般镇/27个,中心镇按照镇/乡级的高标准配置;村级设施中心——174个,包括中心村100个,行政村74,中心村按照村级的高标准配置。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分级表

    规划层次

    配置体系

    人口规模

    行政级别

    10-20万人

    1-5万人

    0.1-1万人

    县城

    县级

    镇/乡级

    村级 

    建制镇、乡

    ——

    镇/乡级

    村级 

    中心村

    ——

    ——

    村级 

     

    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

    序号

    分类

    用地代码

    设施分类

    最小规模

    1

    行政办公设施

    A1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行政审批

    20000

    2

    文化体育设施

    A2A4

    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大型书店;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

    图书馆建筑面积1200——4500 ㎡

    档案馆——建筑面积≥1200㎡

    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4000——6000㎡

    体育场馆167—210/千人

    3

    教育科研设施

    A3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专业培训机构、特殊教育机构。

    幼儿园按每千人30座计算,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小学按每班45人计算,7.2㎡/;初中每班50人计算,9.2㎡/;高中每班50人计算,8.9㎡/

    4

    医疗卫生设施

    A5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防疫站、残疾人康复中心。

    综合医院23000—92000

    5

    社会福利设施

    A6

    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

    养老院规模不<150床,每个床45—60㎡;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000——4000㎡

    6

    商业服务设施

    B1B2

    购物中心、综合超市、专业商场;金融保险、艺术传媒、贸易、设计等机构。

    综合超市建筑面积6000 ㎡;百货店建筑面积6000㎡

    镇/乡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

    序号

    分类

    用地代码

    设施分类

    最小规模(㎡/处)

    1

    行政办公设施

    A1

    乡镇行政管理中心、派出所。

    建筑面积700—1200㎡

    2

    文化体育设施

    A2A4

    文化艺术中心;体育活动中心。

    文化活动中心4000—6000㎡;居民运动场馆用地面积10000—15000㎡

    3

    教育科研设施

    A3

    初中、小学、幼儿园。

    托儿所6班≥1400㎡、小学18班≥7000㎡中学18班≥11000㎡

    4

    医疗卫生设施

    A5

    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12000—18000㎡门诊所建筑面积2000——3000㎡

    5

    社会福利设施

    A6

    老年公寓、敬老院。

    老年公寓≥2000 、救助管理站≥2000

    6

    商业服务设施

    B1B2

    综合百货店、商贸市场、

    综合百货店:建筑面积2000—3000商贸市场:建筑面积10000——1200

    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

    序号

    分类

    用地代码

    设施分类

    最小规模(㎡/处)

    1

    行政办公设施

    A1

    村民服务中心、

    ≥1500

    2

    体育设施

    A2、A4

    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场地。

    ≥1000

    3

    文化娱乐


    文化站

    ≥675

    4

    教育科研设施

    A3

    幼儿园

    1800—3600

    室外活动场地≥60

    5

    医疗卫生设施

    A5

    卫生所

    建筑面积150

    6

    社会福利设施

    A6

    托老所

    建筑面积≥500

    7

    商业服务设施

    B1、B2

    集市、农贸生活超市


    规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内容、服务等级、设置规模、服务规模、设置规定按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执行:

    2、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县级、组团级、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置。

    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体系

     

     

    最小规模

    服务规模(万人)

    设置规定

      

    (㎡/处)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1

    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效能监察,社会服务

    30000

    20000


    每个区设置一所

    可综合设置

    派出所

    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

    ≥1500

    ≥3000


    建筑面积50/千人、占地面积100/千人

    宜结合公安系统内部基层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进行选址。有条件设置警用训练长的,训练场地用地面积宜为400~600

    2

    体育设施

    体育场



    6万

    30以上

    220m²/千人

    体育馆



    1万


    33m²/千人

    游泳池



    1万


    42m²/千人

    3

    文化娱乐

    文化中心

    ≥3000

    ≥5000

    10~20

    建筑30m²/千人,占地50m²/千人

    宜配置图书阅览、培训、少儿活动、展览、文艺康乐等室内活动以及进行文化活动的文化广场,其中室内文化活动场地面积不应低于3000。若文化中心附设影院,宜按照影院指标增加建筑面积。

    青少年活动中心

    ≥10000

    ≥20000

    10~20

    建筑100m²/千人,占地200m²/千人

    每个区至少必须有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人口即使低于10万时,也必须设置一处。

    4

    医疗卫生

    综合医院

    200床

    16000

    23000

    4~6

    用地面积115m²/床,建筑面积80m²/床。

    综合医院总规模按4床/千人标准计算。对于市级或区级医院而言,宜配建800床或以上规模的大型综合医院。

    500床

    40000

    57500

    10~12

    800床

    64000

    92000

    15~20

    5

    4

    社会福利

    养老院

    ≥3000

    ≥6000

    10~30

    建筑面积15~20m²/床,占地面积25~30m²/床

    为缺少家庭照顾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及文化娱乐场所。每千人2个床位配建,100床以上/所。室内活动场所1000 ,室外活动场所2000 

    儿童福利院(孤儿院)

    ≥5000

    ≥6000

    10~30

    建筑面积50m²/千人,占地面积60m²/千人


    6

    商业

    大型购物中心


    100000


    服务半径10公里以上

    结合市、区商业中心、部分区域商业中心设置

    7

    教育科研

    普通高中

    18班

    22500

    36000

    <3.2

    建筑面积25m²/生

    普通高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在人口不足3.2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有一定的间隔。运动场地应设200~400m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m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应设2~3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150~200器械场地。

    24班

    28800

    45600

    3.2~4.3

    建筑面积24m²/生

    30班

    33000

    54000

    4.3~5.4

    建筑面积22m²/生

    36班

    36000

    63000

    5.4~6.4

    建筑面积20m²/生

    初中

    18班

    7650

    15300

    ≤2.7

    建筑面积8.5m²/生

    初中宜设24班或30班,每班50座。初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人口不足2.7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

    24班

    9600

    19200

    2.7~3.6

    建筑面积8m²/生

    30班

    11250

    22500

    3.6~4.5

    建筑面积7.5m²/生

    小学

    18班

    6100

    14580

    ≤1.2

    建筑面积7.5m²/生

    人口不足1.2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设18班小学。小学运动场应含不小于100m的直跑道。室外活动场地满足8/生。

    24班

    7560

    17280

    1.2~1.6

    建筑面积7m²/生

    30班

    8775

    18900

    1.6~2.0

    建筑面积6.5m²/生

    36班

    9720

    21060

    2.0~2.5

    建筑面积6m²/生

    幼儿园

    6班

    1500

    1800

    <0.8

    建筑面积10m²/生

    宜独立设置,应接近绿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口。建筑限高3层,设置不小于20m的直跑道。幼儿园宜设6班、9班、12班或18班。每班30座。幼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100~300m。

    9班

    2025

    2250

    0.8—1.2

    建筑面积9m²/生

    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按1.5/生。绿地面积按2/生。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 

    12班

    2400

    2700

    1.2—1.6

    建筑面积8m²/生

    18班

    3150

    3600

    1.6—2.4

    建筑面积7m²/生

    室外活动场地


    ≥60


    用地面积1.5m²/生

    8

    公共设施

    垃圾转运站(★)




    200~1000

    含绿化隔离带用地

    公厕(★)


    ≥60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600~700

    为用户提供换瓶服务,可储存一定数量的空瓶与实瓶

    邮政所(★)


    ≥350



    包括邮政分销业务,出售邮资凭证,国内函件、报刊收订和零售业务,邮政储蓄业务、汇兑业务(条件允许情况下),水、电、气等代缴费业务,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票务代理业务,国内电话业务,报刊、邮件投递业务。可结合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设置

    电信所(★)


    可含在邮政所内



    包括有线电视、固话移动通讯、互联网业务

    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体系

      目

       容

    最小规模

    服务规模(万人)

    设置规定

      

    (㎡/处)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1

    行政服务中心

    社会事务受理、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投诉咨询

    2000



    每个镇、乡设置一所

    可综合设置

    2

    体育设施

    室内体育活动中心

    ≥6000


    3~6

    200m²/千人


    室外活动场地

    ≥600

    ≥12000

    3~6

    400m²/千人


    3

    文化中心


    ≥2400

    ≥3000

    3~6

    建筑80m²/千人,占地100m²/千人

    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并应专门设置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图书阅览馆(室)等项目,宜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厅、电脑室等。规模较大的工业区内应设一处。

    4

    医疗卫生

    乡镇医院

    400

    1400

    3~6

    用地面积115m²/床,建筑面积不小于48m²/床(100床以下)

    按2床/千人标准计算。有条件的乡镇医疗卫生设施参照镇/乡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设置。

    5

    社会福利设施

    老年公寓

    ≥1500

    ≥2000

    3~6

    建筑面积15~20m²/床,占地面积25~30m²/床

    为缺少家庭照顾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及文化娱乐场所。每千人2个床位配建。室内活动场所600 ,室外活动场所1000 

    救助管理站

    ≥1500

    ≥2000

    10~30

    建筑面积15m²/千人,占地面积20m²/千人


    6

    教育

    初中

    18班

    7650

    15300

    ≤2.7

    建筑面积8.5m²/生

    初中宜设24班或30班,每班50座。初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人口不足2.7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

    24班

    9600

    19200

    2.7~3.6

    建筑面积8m²/生

    30班

    11250

    22500

    3.6~4.5

    建筑面积7.5m²/生

    小学

    18班

    6100

    14580

    ≤1.2

    建筑面积7.5m²/生


    24班

    7560

    17280

    1.2~1.6

    建筑面积7m²/生

    人口不足1.2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设18班小学。小学运动场应含不小于100m的直跑道。室外活动场地满足8/生。

    30班

    8775

    18900

    1.6~2.0

    建筑面积6.5m²/生

    36班

    9720

    21060

    2.0~2.5

    建筑面积6m²/生

    幼儿园

    6班

    1500

    1800

    <0.8

    建筑面积10m²/生

    宜独立设置,应接近绿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口。建筑限高3层,设置不小于20m的直跑道。幼儿园宜设6班、9班、12班或18班。每班30座。幼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100~300m。

    9班

    2025

    2250

    0.8—1.2

    建筑面积9m²/生

    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按1.5/生。绿地面积按2/生。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

    12班

    2400

    2700

    1.2—1.6

    建筑面积8m²/生

    18班

    3150

    3600

    1.6—2.4

    建筑面积7m²/生

    室外活动场地


    ≥60


    用地面积1.5m²/生

    7

    商业金融

    商贸市场






    百货市场、副食市场、粮油、水产市场、燃料、生产资料市场、

    8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

    邮政所(★)


    ≥350



    包括邮政分销业务,出售邮资凭证,国内函件、报刊收订和零售业务,邮政储蓄业务、汇兑业务(条件允许情况下),水、电、气等代缴费业务,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票务代理业务,国内电话业务,报刊、邮件投递业务。可结合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设置

    2.3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体系

      目

       容

    最小规模

    服务规模(万人)

    设置规定

      

    (㎡/处)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1

    行政办公

    社会事务受理、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投诉咨询

    ≥1200

    ≥1500


    建筑面积30/千人、占地面积50/千人

    社区服务中心宜独立占地,与街道办事处组合设置,具有家政服务、就业促进、文化管理、网络教育等职能。

    2

    体育活动中心

    体育活动中心


    ≥1000

    ≥2000

    0.45~1.5

    200m²/千人

    3

    文化娱乐

    文化站

    ≥540

    ≥675

    0.45~1.5

    建筑120m²/千人,占地150m²/千人

    宜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居住人口不足0.45万人应设1处。

    4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站

    150


    0.45~1.5

    建筑面积不小于30m²/千人

    少于0.45万人的独立地段,应设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宜与社区服务中心组合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开展健康促进、卫生防病、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和常见病诊疗等工作。

    5

    社会福利

    托老所

    ≥500


    0.45~1.5

    建筑面积20m²/床,占地面积25m²/床

    为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顾、精神慰籍、医疗康复等服务。托老所每所设置床位5~10床。室内活动场所300 ,室外活动场所500 

    6

    教育

    幼儿园

    6班

    1500

    1800

    <0.8

    建筑面积10m²/生

    宜独立设置,应接近绿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口。建筑限高3层,设置不小于20m的直跑道。幼儿园宜设6班、9班、12班或18班。每班30座。幼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100~300m。

    9班

    2025

    2250

    0.8—1.2

    建筑面积9m²/生

    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按1.5/生。绿地面积按2/生。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 

    12班

    2400

    2700

    1.2—1.6

    建筑面积8m²/生

    18班

    3150

    3600

    1.6—2.4

    建筑面积7m²/生

    室外活动场地


    ≥60


    用地面积1.5m²/生

    7

    商业服务







    菜市场、农贸生活超市

     

    第三章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一、县域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现状概况

    经过多年建设围场镇商贸、金融、文化娱乐、办公中心已具雏形,大型公共设施改变了城市景观,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已成为围场县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各乡镇也配置了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2010年底围场县共有幼儿园266所,平均服务半径为34.7平方公里。

    2010年底有75个小学,平均小学服务半径为123公里。

    2010年围场县设有13所初中,3所普通高中,1所特教学校及1所进修学校、1个教研室、1个电大工作站、1个中心校以及1个青少年活动中心

    医疗卫生:全县医疗卫生体系已经建立。2010年围场县县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7处,镇/乡级卫生医疗设施36处,村级卫生312个。

    文化体育:全县现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青少年宫、体育馆各一处,篮球场3处,门球场2处,文化站37处,村级文化活动室174处。

    乡镇/社区级

    文化站

    300㎡

    全县共37个

    农家书屋

    60㎡

    全县共174

    社会福利:现有4个乡镇有五保供养中心、2个救助站、4个老年公寓

    商业设施:大型购物中心4个,大型超市5个,专卖店43个,大型市场4个,便民店614个,酒店36个,集会临时场地37个,商店6250个。

    2、现状存在问题

    (1)围场县中心城区为整个县域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集商贸、文化娱乐、行政办公、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于一体,但是单中心的服务结构无法满足县域发展的需要。

    (2)建制镇内学校规模偏小,服务半径过大,基础设施薄弱,师资力量薄弱,学校分布不均匀,教育资源存在浪费现象。

    (3)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匀,中心城区医疗条件较好,其余镇/乡医疗服务功能存在欠缺。

    (4)文化体育设施缺乏,缺少大型文化设施,各乡镇文体活动参差不齐。

    (5)配置结构不合理体育、医疗卫生用地偏低 

    3、发展战略及目标

    构建县级、镇/乡级、村级级服务设施标准,形成多中心、多层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设施布局,优化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设施的布局和配套规模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满足围场产业转型绿色发展需要

    二、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体系

    配置结构:“一心”“副”“多点”。

    一心县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服务范围为围场县中心城区乃至辐射整个县城

    重点服务设施中心,服务于御道口、半截塔、棋盘山、克勒沟、朝阳湾、山湾子、四合永、腰栈镇、西龙头、城子个镇配置标准按照镇/乡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高标准配备。

    多点个镇/乡级服务设施中心按照镇/乡级的一般标准配置。服务于新拨、银窝沟、朝阳地、燕格柏、哈利哈、大唤起、牌楼、姜家店、育太和、杨家湾、广发永、郭家湾、三义永、张家湾、宝元栈、蓝旗卡伦、新地、下伙房、道坝子、四道沟、老窝铺、南山咀、石桌子、大头山、黄土坎等乡镇

    一百七十四个级服务设施中心,其中一百个中心村的公共服务设施除服务于本村外,还考虑为周边辐射村庄服务七十四个基层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于本村庄,中心村的服务设施按照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高标准配置。

    三、县域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整个县域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主要依据《围场满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对整个县域人口规模和产业布局进行规划配置。

    县域人口规模控制表:

    职能结构

    名称

    人口

    配置等级

    中心城区

    围场

    共21万人

    县级公共服务设施

    龙头山

    四合永(东官地、雷字村)

    中心镇

    (10个)

    御道口

    每个2万 人

    组团级

    公共服务设施

    半截塔

    棋盘山

    克勒沟

    朝阳湾

    山湾子

    四合永

    西龙头

    城子

    腰栈镇

    一般镇

    (3个)

    新拨

    每个1.5万人

    居住小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

    银窝沟

    朝阳地

    (共22个)

    燕格柏

    每个0.7万人

    居住小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

    哈利哈

    大唤起、牌楼

    姜家店

    育太和、杨家湾、广发永、郭家湾

    三义永、张家湾、宝元栈

    蓝旗卡伦

    新地、下伙房

    道坝子

    四道沟

    老窝铺、南山咀

    石桌子、大头山、黄土坎

     

     

     

     

    1教育科研设施

    1.1分级与选址

    1.1.1 按照提高教学质量、方便学生入学、保证学生安全的原则,一般应在镇区以上城镇设中学,中心村以上村镇设小学,基层村设学前教育设施。距中心村小学距离远的基层村,可设小学分校或初级小学,安排低年级小学生就近入学。

    1.1.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选址应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环境安静、排水通畅,不危及学生、儿童安全的地段。

    1.1.3学校教学区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主要入口不应开向公路,与城镇干道或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学校不应与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1.1.4 新规划的学校用地应确保有足够的面积及合适的形状,能够布置教学楼、操场和必要的辅助设施。

    1.1.5幼儿园选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要求;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村镇绿化带。

    1.2配置标准

    2.1.1  教育设施的配置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相适应,其布局应符合服务半径的要求,对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应超出服务半径,不应过于集中布点或合并布点。

    2.1.2  教育设施的设置规模,小学按照66/千人计算;初中按照33/千人计算;高中按照28/千人计算;幼儿园按照23/千人计算。

    2.1.3  小学按照45/班计算;初中按照50/班计算;高中按照50/班计算;幼儿园按照30/班计算。

    1.3规划教育设施

    规划后幼儿园285个,其中新建14所扩建5所;小学66个,新建3所,扩建26所;初中29所,新建17所,扩建1所,迁建1所;高中2所,扩建1所,迁建1所。(详情见下表)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高中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数量

    班数

    新建(个)

    扩建(个)

    新增(班)

    数量

    新建(个)

    扩建(个)

    配置规模

    数量

    班数

    迁建(个)

    新建

    扩建(个)

    配置规模

    数量

    迁建(个)

    扩建(个)

    配置规模

    中心城区

    19

    114

    5

    -

    6班2个       9班3个

    10

    -

    2

    增至54班

    3

    100

    1

    -

    1

    140班

    2

    1

    1

    增至60班

    棋盘山镇

    12

    39

    -

    -


    5

    -

    -

    -

    1

    16

    -

    -

    1

    增至18班

    -

    -

    -

    -

    克勒沟镇

    10

    25

    -

    -


    1

    1

    -

    18班

    -

    -

    -

    1

    -

    18班

    -

    -

    -

    -

    半截塔镇

    10

    15

    1

    -

    6班

    1

    -

    1

    增至18班

    1

    12

    -


    1

    增至18班

    -

    -

    -

    -

    朝阳湾镇

    12

    36

    -

    -


    1

    -

    -

    -

    1

    30

    -

    1

    -

    18班

    -

    -

    -

    -

    御道口镇

    -

    -

    4

    -

    6班

    2

    -

    -

    -

    -



    1

    -

    18班

    -


    -

    -

    山湾子镇

    6

    18

    1

    -

    6班

    1

    -

    1

    增至18班

    1

    12

    -

    -

    1

    增至18班

    -

    -

    -

    -

    四合永镇

    8

    27

    -

    -

    -

    5

    -

    -

    -

    1

    24

    -

    -

    -

    -

    -

    -

    -

    -

    10

    27

    -

    -

    -

    4

    -

    -

    -

    1

    28

    -

    -

    -

    -

    -

    -

    -

    -

    朝阳地镇

    5

    20

    -

    -

    -

    1

    1

    -

    18班

    -

    -

    -

    1

    -

    18班

    -


    -

    -

    银窝沟镇

    8

    24

    -

    -

    -

    4

    1

    -

    18班

    -

    -

    -

    1

    -

    18班

    -


    -

    -

    城子镇

    9

    19

    -

    -

    -

    2

    -

    -

    -

    1

    12

    -


    -

    -

    -

    -

    -

    -

    西龙头镇

    4

    4

    -

    4

    增至6班

    1

    -

    1

    增至18班

    1

    -

    -

    1

    -

    18班

    -

    -

    -

    -

    新拨镇

    12

    17

    -

    -

    -

    1

    -

    1

    增至18班

    1

    16

    -


    -

    -

    -

    -

    -

    -

    燕格柏乡

    12

    25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哈利哈乡

    7

    20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大唤起乡

    7

    21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牌楼乡

    8

    19

    -

    1

    增至6班

    2

    -

    -

    -

    -

    -

    -

    1

    -

    18班

    -

    -

    -

    -

    姜家店乡

    4

    12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育太和乡

    4

    12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杨家湾乡

    7

    22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广发永乡

    5

    17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郭家湾乡

    7

    20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三义永乡

    5

    15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张家湾乡

    3

    9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宝元栈乡

    7

    11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蓝旗卡伦乡

    8

    21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新地乡

    9

    31

    -

    -

    -

    4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下伙房乡

    8

    10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道坝子乡

    5

    13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四道沟乡

    5

    15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老窝铺乡

    1

    3

    1

    -

    新建3班

    -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南山咀乡

    5

    5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石桌子乡

    11

    11

    -

    -

    -

    1

    -

    1

    增至18班

    -

    -

    -

    1

    -

    18班

    -

    -

    -

    -

    大头山乡

    13

    16

    -

    -

    -

    1

    -

    1

    增至18班

    1

    12

    -

    -

    -

    -

    -

    -

    -

    -

    黄土坎乡

    7

    20

    -

    -

    -

    2

    -

    -

    -

    -


    -

    1

    -

    18班

    -

    -

    -

    -

    总计

    273

    714

    12

    5


    63

    3

    26


    12


    1

    27

    1


    2

    1

    1



     

    2文化、体育设施

    2.1分级与选址

    2.1.1中心镇体育设施应包括体育场、游泳池(馆)和体育馆等。一般乡镇体育设施包括室内体育活动中心和室外活动场地;中心村、基层村一般不单设体育场地,体育活动设施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广场、绿化用地综合布置。

    2.1.2中心镇文化设施应包括儿童乐园、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俱乐部、科技信息中心、图书馆、影剧院、展览馆、文化站、电视转播台等;一般乡镇文化设施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科技信息服务站、图书馆、影剧院、文化站等;中心村文化设施包括文化活动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图书室、影剧场等;基层村设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影剧场等。

    2.1.3文化体育设施应选址在村镇中心位置应配建广场、绿地、停车场等。

    2.1.4一般乡镇以下的文化体育设施可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形成村镇活动中心。

    2.2配置标准

    2.1.1中心镇体育设施建筑面积可采用100-300/千人,用地面积可采用500-800 /千人。中心镇体育设施建筑面积总量应不少于 2000 ,用地面积总量应不少于7000 

    一般乡镇体育设施建筑面积可采用80-200/千人,用地面积可采用250-700 /千人。一般乡镇体育活动建筑面积应不少于800,用地面积不应少于5000 

    2.1.2  中心村和基层村体育设施配置标准为建筑面积40-50/千人,用地面积为100-150/千人。中心村建筑面积总量应不小于60,用地面积总量应不小于800

    2.1.3  中心镇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可采用200-400/千人,用地面积可采用600-1000/千人。中心镇文化设施建筑面积总量应不少于3000,用地面积总量应不少于9000

    一般乡镇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可采用150-300 /千人,用地面积可采用300-870 /千人。一般乡镇体育活动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0,用地面积不应少于6000 

    5.2.4  中心村和基层村文化设施配置标准为建筑面积60-80/千人,用地面积为160-250/千人。中心村建筑面积总量应不小于70,用地面积总量应不小于900 m

    2.3规划文化体育设施

    规划按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五个层次进行配置。每个层次对文化、体育设施的数量和建筑规模进行了规划。

    体育设施:

    县级——新建1个,扩建8个;镇/乡级——中心镇新建15个;一般镇/乡新建24个,保留31个;村级设施中心——中心村新建63个,保留37个,基层村保留138个。

    文化设施:

    县级——新建4个,扩建2个;镇/乡级——中心镇新建24个,保留8个;一般镇/乡新建51个,保留30个;村级设施中心——中心村扩建100个;基层村扩建74

    (详情见下表)

    文化体育设施配置表


    类别

    设施名称

    现状

    规划

    建设情况

    数量

    建筑面积(㎡)

    数量

    建筑面积

    中心城区

    体育设施

    体育场

    10

    68136

    1

    ≥35000㎡

    新建

    体育馆

    2

    4800

    1

    ≥7000㎡

    新建

    游泳池

    -

    -

    1

    ≥8000㎡

    新建

    文化设施

    文化馆

    1

    3500

    1

    ≥4000㎡

    新建

    图书馆

    1

    1500

    1

    ≥2800㎡

    新建

    青少年活动中心

    1

    1782

    -

    -

    扩建

    展览馆

    -

    - 

    1

    ≥5000㎡

    新建

    博物馆

    1

    1200

    1 

    ≥4000㎡

    新建

    影剧院

    1

    2000

    1

    ≥3000㎡

    扩建

    中心镇(8个)

    体育设施

    体育场

    8

    3800 

    8 

    ≥2500㎡

    扩建

    游泳池

    1

    4000

    8

    ≥3000㎡

    新建7

    体育馆

    -

    -

    8

    ≥800㎡

    新建

    文化设施

    儿童乐园

    -

    -

    8

    ≥5000㎡

    新建

    青少年宫

    -

    -

    8

    ≥1000㎡

    新建

    老年活动中心

    - 

    - 

    8

    可集中布置

    新建

    图书馆

    - 

    - 

    影剧院

    - 

    - 

    展览馆

    - 

    - 

    文化站

    8  

    -  

    8

    -

    保留

    科技信息中心

    一般镇/乡(27)

    体育设施

    室内体育活动中心

    28 

    - 

    27

    ≥800㎡

    保留

    室外体育活动中心

    3

    - 

    27 

    ≥2000㎡

    新建24个

    文化设施

    青少年活动中心

    - 

    - 

    27

    可集中布置

    新建

    老年活动中心

    - 


    新建

    图书馆

    - 


    新建

    影剧院

    - 


    新建

    科技信息服务站

    27


    27

    保留

    文化站

    中心村(100个)

    体育设施

    健身广场

    37

    22200 

    100 

    ≥800㎡

    新建63个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

     

     

    - 

     

     

     

    - 

     

    100

    ≥70㎡

    扩建

    信息服务中心

    可集中布置在村民服务中心

    图书室

    影剧场

    基层村(74个)

    体育设施

    健身广场

    138

     75980

     138

     ≥500㎡

    保留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室

    - 

    -  

    74

    ≥60㎡

    扩建

    图书室

    可集中布置在村民服务中心

    3医疗卫生设施

    3.1分级与选址

    3.1.1  村镇医疗卫生设施按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三级配置。综合医院主要设置在镇区人口5万以上的中心镇区;乡镇卫生院设置于本镇区或乡驻地;中心村应设村卫生所;基层村要设标准化卫生室。

    3.1.2  医疗卫生设施的选址,应方便群众,满足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医疗需求、位置醒目,交通方便并应避开交通量大的地段;与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保持一定距离;乡镇卫生院、防疫站、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宜集中设置。

    3.1.3  乡镇卫生院按其床位规模,划分为无床卫生院(含10床以下)、10—29床卫生院和30床以上卫生院三种规模类型。

    3.1.4  有传染病区、有放射性或需要特殊隔离的医院,应在周边设隔离措施。

    3.1.5  村卫生室(所)宜布置在村庄适中位置,宜与村民中心或村委会统一布置。

    3.1.6  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必须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必须设自备电源。电源装配容量应满足现有设备及规划增容需求。

    3.2配置标准

    3.2.1 乡镇卫生院用地包括预防、医疗、保健、行政、辅助用房及生活用房等用地。

    3.2.2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按照2/千人设置,床位宜在100床以下。无床位的卫生院基本建筑面积为400;每床核定建筑面积48

    3.2.3 村卫生室应按照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设置。一般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临近行政村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范围以步行30分钟到达为宜。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村卫生室。

    3.2.4 规划中心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20-160,占地面积不少于250人口2000人以上的基层村,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占地面积200左右;人口1000—2000人的基层村,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占地面积不少于160人口1000人以下的基层村,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占地面积不少于120

    3.2.5 村卫生所必须设诊疗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五室分开。

    3.3规划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按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五个层次进行配置。每个层次对医疗卫生设施的数量和规模进行了规划。规划后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11处,中心镇卫生院8处,一般镇/乡卫生院27处,中心村扩建100个卫生所,基层村扩建74个卫生室。(详情见下表)

    医疗卫生设施配置表

    位置

    设施名称

    现状

    规划

    数量

    占地面积(㎡)

    数量

    规划规模

    建设情况

    中心城区

    县医院                   (含急救中心)

    1

    31780

    1

    ≥700床      占地39470㎡

    扩建

    中医院

    1

    1913

    1

    ≥400床      占地21500㎡

    迁建

    妇幼保健院

    1

    1166

    1

    ≥150床      占地7500㎡

    迁址

    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3000

    1

    占地4000㎡

    扩建

    综合医院

    -

    -

    3

    ≥200床      占地29300㎡

    新建

    卫生服务中心

    -

    -

    1

    2300㎡

    改建

    中西医结合医院

    1

    400

    1

    占地1185㎡

    扩建

    卫生服务中心

    -

    -

    2

    占地3000㎡

    改建

    中心镇  (8个)

    卫生院

    36

    23015

    8

    50床          占地≥5700㎡  

    扩建8所

    一般镇/乡(27)

    卫生院

    62645

    27

    20床          占地≥2300㎡

    保留11所扩建16所

    中心村(100个)

    卫生所

    312

    -

    100

    ≥4床         占地≥250㎡

    保留

    基层村 (74个)

    卫生室

    -

    74

    ≥2床         占地≥120㎡

    4社会福利设施

    4.1分级与选址

    4.1.1 社会福利设施是指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服务站、儿童福利院、残障人康复中心等。

    4.1.2 村镇的社会福利设施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和基层行政区划相适应。

    4.1.3 敬老院等老龄设施规划选址宜在村镇环境条件好、市政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的地段。

    4.1.4 儿童福利院是为社会上遗弃儿童和孤儿设置的生活福利设施,选址宜靠近居住区。

    4.2配置标准

    4.2.1 敬老院按照2/千人标准设置;老年公寓按照2/千人标准设置,建筑面积按照1520/床,占地面积按照2530/床设置。

    4.2.2 老年公寓应按居家式布置,应包括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保健服务等用房。

    4.2.3 儿童福利院按照建筑面积50/千人,占地面积按照60㎡/千人设置。

    4.3规划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按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乡个层次进行配置。每个层次对社会福利设施的数量和规模进行了规划。规划后中心城区社会福利设施21处,中心镇社会福利设施17处,一般镇/乡54处。(详情见下表)

    社会福利设施配置表


    设施名称

    现状

    规划

    数量

    建筑 面积(㎡)

    占地 面积(㎡)

    数量

    占地面积(㎡)

    配置规模

    中心城区

    儿童福利院

    1

    500

    -

    1

    28000

    ≥100床

    敬老院

    1

    5104

    0.33

    3

    61000

    每个≥100床

    老年公寓

    4

    6016

    -

    7

    -

    每个≥80床

    社会救助管理站

    -

    -

    -

    7

    700

    -

    残障人康复中心

    -

    -

    0.2

    1

    14000

    -

    光荣院

    1

    1930

    -

    -

    -

    -

    火葬场

    1

    -

    1.42

    1

    186000

    -

    殡馆所

    1

    745

    0.36

    1

    8300

    -

    中心镇  (8个)

    敬老院

    3

    7061

    -

    3

    1250-1500

    50床

    社会救助管理站

    1

    250

    -

    1

    1500

    -

    老年公寓

    -

    -

    -

    5

    1250-1500

    50床

    养老服务站

    -

    -

    -

    8

    1500

    -

    一般镇/乡(27个)

    托老所

    -

    -

    -

    27

    500-600

    20床

    养老服务站

    -

    -

    -

    27

    600

    -

    5商贸设施

    5.1选址与配置标准

    5.1.1商贸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人流和商品的集散,并不得占用公路、镇区干路、车站、码头、桥头等交通量大的地段;不应布置在文化、教育、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出入口附近和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地段。重型建筑材料市场、钢材市场、牲畜市场等影响镇容环境和易燃易爆的商品市场,应设在镇区的边缘,并应符合卫生、安全防护的要求。

    5.1.2 商贸设施用地面积应按平常集会人流规模确定,小商品市场可按上市人数人均1.5 或每个摊位3-5 确定,并应安排好大集或商品交易会时临时占用的场地,休集时应考虑设施和用地的综合利用。

    5.1.3 菜市场按120 /千人为控制指标,基本满足800m服务半径步行距离,步行时间在10分钟以内。每个菜市场原则上要求独立设置,且占地面积为1500~2000 ,建筑面积为800~1500 

    5.1.4 人口密度较低地区,菜市场无法覆盖的地区应增设菜店,其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菜店建筑面积应达到5001000 ,可结合公共建筑或居住底层门面设置。

    5.1.5 市场应配置1处公共厕所、1处垃圾收集站(点),以及一定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5.2规划商贸设施

    规划按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乡三个层次进行配置。每个层次对商贸设施的数量和规模进行了规划。(详情见下表)

    商贸设施配置表


    设施名称

    现状

    规划

    数量

    占地面积(㎡)

    数量

    占地面积(㎡)

    中心城区

    购物中心

    4

    25334

    6

    -

    大型超市

    5

    12667

    8

    -

    专卖店

    43

    6500

    ≥70

    -

    专业市场

    3

    1500

    4

    -

    综合市场

    1

    20000

    7

    -

    便民店

    614

    -

    ≥700

    -

    酒店

    36

    -

    ≥50

    -

    旅馆

    186

    -

    ≥220

    -

    中心镇  (8个)

    小商品市场

    -

    -

    8

    5000

    小型超市

    -

    -

    ≥8

    500-1000

    集、会临时场地

    8

    平均2000

    8

    5000

    肉、菜市场

    1(四合永)

    1000


    1500-2000

    旅馆

    -

    -

    ≥8

    -

    商店

    3500


    ≥4000个

    50-200

    一般镇/乡(27)

    小商品市场

    -

    -

    27

    2000

    小型超市

    -

    -

    ≥27

    200-500

    集、会临时场地

    27

    平均2000

    27

    3000

    肉、菜市场

    -


    27

    500-1000

    旅馆

    -

    -

    ≥27

    -

    商店

    2750


    ≥3000个

    50-100

    6旅游服务设施

    6.1选址与配置标准

    围场旅游资源丰富,类型齐全,且资源等级相对较高。有塞罕坝国家级森林公园、御道口牧场、红松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大核心景区,有东庙宫、康熙点将台、燕秦长城等历史古迹60余处,是世界最大的皇家猎苑。

    主要文物如下表:

    1

    东庙宫

    11

    半截塔古城址

    2

    《入崖口有作》碑

    12

    小锥子山古城址

    3

    《木兰记》碑

    13

    冯家店岩画

    4

    元代白塔

    14

    张家湾北梁遗址

    5

    兴华寺

    15

    海苏湾遗址

    6

    城子古城址

    16

    《永安湃围场殪虎》碑

    7

    岱伊下古城址

    17

    《虎神枪记》碑

    8

    半壁山遗址

    18

    《永安莽喀》碑

    9

    《古长城说》碑

    19

    旬园子新石器遗址

    10

    古长城

    20

    摩崖石刻

     

    6.2规划旅游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条件打造一主四副五个旅游服务中心,包括围场县旅游综合服务主中心、御道口旅游服务副中心、塞罕坝旅游服务副中心、山湾子旅游服务副中心、横河子旅游服务副中心。同时将朝阳湾镇、西龙头镇、新拔镇、哈里哈乡、燕格柏乡作为旅游重点发展中心。

    6.3规划旅游服务设施

    规划旅游服务中心分三个等级根据旅游发展特色不同,配置不同内容的旅游服务设施。

    旅游服务设施配置表

    级别

    主中心

    副中心

    重点发展中心

    位置

    中心城区

    御道口、塞罕坝、山湾子、横河子

    哈里哈、朝阳湾、燕格柏、新拔、西龙头

    配置内容

    综合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中心

    餐饮点

    餐饮点

    餐饮点

    停车场

    住宿点

    住宿点

    文化娱乐点

    购物点

    购物点

    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

    住宿点

    医疗点

    医疗点

    公用电话点

    公用电话点

    公用电话点

    引导示牌

    停车场

    停车场

    旅游车站

    旅游车站

    旅游车站

    垃圾回收站

    文化娱乐点

    文化娱乐点


    引导示牌

    引导示牌


    垃圾回收站

    垃圾回收站


    消防站

    旅游度假村



    消防站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医疗卫生设施龙头山乡、牌楼乡、棋盘山镇、三义永乡、山湾子乡、石桌子乡、四道沟乡、西龙头乡、下伙房乡、新拔乡、燕格柏乡、杨家湾乡、腰站乡、宝元栈乡、朝阳地镇、朝阳湾镇、大唤起乡道坝子乡、广发永乡、郭家湾乡、黄土坎乡、姜家店乡、克勒沟镇、老窝铺乡、御道口乡、张家湾乡等26个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的建设;对张家湾乡、哈里哈乡、兰旗卡伦乡、老窝铺乡、牌楼乡、三义永乡、石桌子乡、西龙头乡、下伙房乡、育太和乡、御道口乡、龙头山乡等12所卫生院进行扩建

    社会福利设施: 殡馆所迁建。

    教育科研设施:新建城子小学宿舍楼、城子小学宿舍楼、下伙房小学宿舍楼、张家湾小学教学楼、半截塔中学教学楼。

    商业设施:新建四合永农贸市场、棋盘山农贸市场、银窝沟农贸市场。

    (近期规划项目详情见下表)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近期规划表

    类 别

    名 称

    新建(个)

    扩建(个)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投资金额(元)

    年份

    医疗卫生

    卫生院

    -

    12

    3092

    -

    1370

    2014

    周转宿舍

    78

    -

    -

    2730

    290

    2014

    社会福利

    殡馆所

    1

    -

    -

    186666

    5000

    2015

    教育科研设施

    城子小学宿舍楼

    1

    -

    7800

    -

    250

    2015-2018

    城子小学宿舍楼

    1

    -

    32634

    -

    310

    2015-2018

    下伙房小学宿舍楼

    -

    -

    12588

    -

    300

    2015-2018

    张家湾小学教学楼

    1

    -

    22920

    -

    280

    2015-2018

    半截塔中学教学楼

    1

    -

    20000

    -

    1268

    2015-2018

    商业设施

    四合永农贸市场

    1

    -

    2000

    -

    -

    2015-2020

    棋盘山农贸市场

    1

    -

    2000

    -

    -

    2015-2020

    银窝沟乡农贸市场

    1

    -

    2000

    -

    -

    2015-2020

     

    第四章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一、中心城区现状概况

    (1)现状概况

    围场中心城区现状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内,大部分集中分布在木兰路、凤凰路两侧,主要的购物中心有北雁商城、百货商厦、美神、天宅、金华商厦、木兰商城等,便614个,酒店36家,小旅馆186余家合计用地113公顷,人均9.49,占城市建设用地9.16%;行政中心位于木兰中路南侧,占地约1.6公顷,其他行政设施在老城区河东、河西,比较分散,合计占地约26.52公顷,人均2.21,占城市用地2.13%;中心城区现状主要县医院、中医院、妇幼医院等共11处,占地约5.2公顷,人均0.44,占城市建设用地0.42%;中心城区内的文化用地主要是青少年宫等,用地0.67公顷,人均0.06,占建设用地0.05%;中心城区目前围场县教育资源非常丰富,拥有围场一中、卉原中学2个高中(卉原中学是完全中学),围场二中、围场镇中2个初中,10个小学,用地共61.8公顷,人均5.51,占城市建设用地4.97%

    围场县中心城区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7.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7.86%,人均用地8.15/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13.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16%,人均用地9.49/人。

    (2)存在问题:

    公共设施用地集中在旧城区,而龙头山片区和东官地片区缺乏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现状行政办公、教育科研、商业金融业用地比重较高而文化、社会福利、医疗卫生用地等所占比例偏低没有标准的体育设施用地,只在公园和教育用地里附属有少量体育运动场,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求行政办公用地基本分布老城区内,行政中心位于木兰中路南侧;商业设施集中分布于老城区,且多为沿街商业,商业服务设施较为集中的街道包括木兰路、凤凰路两侧,商业设施规模和档次相对于目前城市经济的发展水平档次和地方特色有待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总量偏低,服务水平整体偏低,缺乏高端服务设施,而且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完善,公益型、本土化服务设施缺乏。

    现状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还有许多不符合规范的地方;(详情见下表)

    与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相比

    用地名称

    现状用地

    规范规定

    比较结果

    面积

    (公顷)

    占中心城区用地(%

    人均用地(

    占城市用地(%

    人均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26.52

    1.17

    1.26

    0.8—1.3

    0.8-1.3

    符合规范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3.86

    5.02

    5.42

    3.3-4.4

    3.3-4.3

    超出

    文化设施用地

    0.67

    0.03

    0.03

    0.8-1.1

    0.8-1.1

    不足

    体育用地

    0

    0

    0

    0.5-0.7

    0.5-0.7

    不足

    医疗卫生用地

    5.23

    0.24

    0.25

    0.6-0.8

    0.6-0.8

    不足

    教育科研用地

    61.8

    2.7

    2.94

    2.9-3.6

    2.9-3.8

    占城市用地比例不足,人均用地符合规范

    社会福利用地

    3.34

    0.15

    0.16

    0.3-0.4

    0.2-0.4

    不足

    合计

    211.42

    9.31

    10.06

    9.2-12.3

    9.1-12.4

    符合规范

     

    二、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主城区片区主城区组团以老城的河东与河西为基础,向周边延伸,重点完善综合公共服务设施职能;

    龙头山片区现以发展物流和工业为主,居住人口较少,近期配置组团级、社区级服务设施中心,以商业、医疗为主;

    东官地片区东官地组团结合现状工业基础,延伸农业加工业产业链,配备组团级、社区级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以商业、行政办公为主。

    根据每个片区发展特点不同规划形成个县级综合服务中心,四个县级专类服务中心。县级的有一个县级综合服务设施中心、一个旅游服务设施中心、一个文化服务设施中心、一个行政服务设施中心、一个体育服务设施中心;在东官地组团和龙头山组团形成二个组团级服务设施中心;在各个居住片区共形成十一个社区级服务设施中心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2.1行政办公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1)、现状概况分析

    现状县委县政府以及各局、委、办等主要县级行政办公单位一部分集中在县政府行政中心内,其他用地都分布在伊逊河两侧,毗邻商业闹市区,龙头山片区和东官地片区缺少行政办公用地。现状行政办公用地总规模偏大,同时目前这种分散的格局不利于工作上的协调联系,而且对周边交通及用地的干扰较大。现状行政办公用地规模为26.5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13%,人均行政办公用地2.21

    2、规划原则

    ?      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有足够的场地解决停车问题。

    ?      具有足够的用地,能够满足行政办公设施集中建设的需要。

    ?      可靠的电源、水源、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条件。

    ?      对于社区级行政设施,除了考虑服务范围外,应考虑与实际行政区划相结合。

    3行政办公设施布局规划

    逐步迁出老城区中与商业用地混杂的行政办公单位。扩大木兰中路南侧的综合行政中心规模在龙头山和东官地片区各布置四处行政办公用地,完善各组团的服务设施水平,结合各片区中心,布置适量的行政办公用地,满足组团日常管理服务的需求。各居住区设置镇/乡级管理中心

    规划县级行政办公单位15处,保留8处,扩建7处;

    组团级行政办公单位11处,新建8处,在建1处,扩建2处;

    社区级行政办公单位7处,新建4处,扩建1处,保留2处。

    (4)规划用地

    ?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表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总规规划面积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  

    (㎡/人)

    47.26

    2.08

    2.25

    2.2文化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1现状概况分析

    根据现状用地调查现状主要为青少年宫、规划展览馆等用地2012年中心城区文化设施用地总量为0.67公顷,占建成区建设用地总量0.05%,人均文化设施用地0.06

    现状文化设施一览表:

    级别

    名称

    建筑面积(㎡)

    县级

    文化馆

    3500

    图书馆

    1500

    青少年活动中心

    1782

    博物馆

    1200

    图书科技馆

    -

    图书馆

    -

    文化展演中心

    -

    影剧院

    2000

    存在的主要问题

    ?      现状文化娱乐设施不足,规模小,设施旧,档次有待提高,无法满足城

    市文化交流、发展民间艺术等多层次需求公益娱乐设施利用率低

    ?      无独立的公共图书馆、科技馆等中高端文化设施更无酒吧,游乐场,主题公园等高端娱乐场所,缺乏标志性的公共文化设施。

    ?      社区/乡镇文化设施也较为匮乏。

    2规划原则

    ?      靠近城市中心地带,方便使用和管理。

    ?      文化中心应布置在适中显要的位置上,突出其标志性作用和象征意义。

    ?      城市文化中心的选址应根据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考虑城市发展的现状、交通条件、自然条件、周围环境以及城市性质和行政级别等要求确定。

    3文化设施用地规划

    ?      规划用地布局

    将最能体现围场文化特色的文化会馆、图书馆、影剧院布置在老城区东山山麓,成为展现围场文脉的重要景点和标志性文化建筑;保留改善民族文化会展中心内的娱乐设施的环境和条件结合旅游服务中心的建设规划文化设施用地,发展与旅游相关的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设施。各片区中心集中布置组团级文化设施作为分片的主要公共文化功能支撑。在各居住社区中心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共8处,8.4公顷。

    规划县级的文化设施4处,组团级的文化活动中心3处,社区级的文化活动中心4处。

    文化设施配置表

    位置

    级别

    设施名称

    现状

    规划

    数量

    建筑面积(㎡)

    数量

    建筑面积

    占地 面积

    建设情况

    中心城区

    县级

    文化馆

    1

    3500

    1

    ≥4000㎡

    50000㎡

    新建

    展览馆

    -


    1

    ≥5000㎡

    博物馆

    1

    1200

    1 

    ≥4000㎡

    图书馆

    1

    1500

    1

    ≥2800㎡

    4100㎡

    新建

    青少年活动中心

    1

    1782

    1

    -

    3900㎡

    扩建

    影剧院

    1

    2000

    -

    老年人、儿童活动中心

    -


    1

    3000

    3000㎡

    新建

    组团级

    文化活动中心

    -

    -

    3

    -

    42600㎡

    新建

    社区级

    文化活动中心

    -

    -

    4

    -

    29900㎡

    新建

     

    ?      文化设施规划用地表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

    总规规划面积

      (公顷)

    占城市建设

    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

    (㎡/人)

    16.26

    0.72

    0.77

    2.3教育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1)现状概况分析

    围场县教育资源丰富,拥有2个高中:围场一中、 卉原中学; 3个初中:围场二中、围场镇中,10个小学,8所幼儿园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现状教育科研用地为46.7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76%,人均教育科研用地2.22

    教育设施现状表

    名  称

    数量(所)

    占地面积(公顷)

    幼儿园(含5所附属幼儿园)

    9

    2.3

    小学

    10

    8.3

    初中

    3

    9.63

    普通高中

    2

    15.97

    党校

    1

    0.82

    科研用地

    2

    10.6

    教师进修学校

    1

    1

    合计

    28

    46.72

    2规划原则

    ?      中小学选址应在交通方便,地势开阔、阳光充足地段。

    ?      学校不应与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      新规划的学校用地应确保有足够的面积及合适的形状,能够布置教学楼、操场和必要的辅助设施。

    ?      幼儿园选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要求。

    (3)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      规划用地布局

    规划按人口规模2—3万人配置一所小学,3—4万人配置一所初中,5—6万人配置一所高中。

    远期规划在新型产业聚集区配置社区级小学、幼儿园。

    小学9所,新建5所,保留1所,扩建3所;

    初中3所,扩建2所,保留1所;

    高中2所,新建1所,扩建1所。

    (详情见下表)

    规划学校一览表

    学校类别

    学校名称

    占地面积

    配置规模

    建设性质

    总面积

    幼儿园

    政府幼儿园

    0.9

    18

    迁建

    1.16

    回民小学附属幼儿园

    0.26

    18

    扩建

    小学(9所)

    山小学

    2.28

    36

    新建

    19.02

    金字小学

    0.86

    18

    新建

    回民小学

    0.96

    18

    扩建

    第四小学

    1.35

    39

    扩建

    特色育才小学

    0.37

    18

    扩建

    逸夫小学

    0.65

    18

    保留

    第一小学

    3.7

    41

    新建

    前进小学

    4.76

    36

    新建

    玉林小学

    4.09

    36

    新建

    初中(3所)

    卉原中学

    4.66

    30

    扩建

    10.97

    第二中学

    4.31

    30

    保留

    围场镇镇中

    2

    24

    扩建

    高中(2所)

    围场一中

    10.21

    36

    新建

    25.21

    卉原中学

    15

    36

    扩建

    其他

    教师进修学校

    0.6

    -

    保留

    27.18

    商学院

    7.29

    -

    新建

    新建初中

    7.06

    -

    新建

    科研用地

    12.22

    -

    新建

    总计



    83.54

     

    ?      教育设施规划用地表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总规规划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人)

    83.54

    3.68

    3.98

    2.4、体育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1、现状概况分析

    体育设施用地不足,现状城区没有专用的大型体育场馆,只在公园和教育设施用地里附属有少量体育运动场地,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缺少社区群众性体育设施的系统性布局,日常的全民健身主要依赖学校和部分公园的的体育场地设施,或利用市民广场锻炼,难以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现状体育设施表

      

      

    围场民族教育园区体育馆

    8800

    2、规划原则

    ?      考虑人口分布、方便交通,一般市体育中心与市中心的距离不应超过公交车行驶45分钟的距离,以方便市民使用。

    ?      便于人流和车流的交通集散,保证体育中心大量观众的集散

    ?      选址结合环境体育中心选址应结合自然地形、植被和城市市政设施,并避开工厂、医院、机场、火车站、危险品仓库等影响体育比赛的空间地域。

    3、体育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      规划用地布局

    在教体园区布置县级的体育活动中心1处,包含大型的体育场、体育馆等设施;在主城区、龙头山和东官地各布置一处组团级的居民运动场/馆;在主城区居住组团布置四个社区级的居民运动场。(详情见下表)

    体育设施配置表

    位置

    级别

    设施名称

    规划

    数量

    占地面积(㎡)

    建设情况

    中心城区

    县级

    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

    1

    93000

    在建

    组团级

    居民运动场/馆

    3

    59000

    新建

    社区级

    居民运动场/所

    4

    30300

    新建

     

    ?      体育设施规划用地表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

    总规规划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人)

    18.24公顷

    0.8%

    0.87

    2.5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1现状概况分析

    中心城区有医疗卫生服务单位11个,主要有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卫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等。现状综合医院主要有两所:县医院和中医院,均分布在老城区内。县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有床位400张。中医院是国家级甲等医院另有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各一所。

    目前围场县的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资源过度集中在县城区和大医院,社区卫生资源不足、服务能力较差,大部分居住区与小区还需要健全基层社区医疗体系。现状医疗卫生用地为5.2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2%,人均医疗卫生用地0.44

    2规划原则

    ?      考虑服务半径,选址在环境安静、交通便利的地段。

    ?      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卫生设施宜选址在城市边缘地区的下风方向。

    ?      疗养院规划用地宜布局在自然环境较好的地段。

    ?      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

    ?      合理的服务半径

    3城区医疗设施布局规划

    ?      规划用地布局

    构建以老城区为主辐射全县的县级医疗设施4处;同时在主城区、东官地、龙头山三个片区分别建组团级的综合医院各1处,在主城区建卫生服务中心1处;在主城区居住组团集中的地段建设社区级服务设施2处(详情见下表)

     

    医疗卫生设施配置表


    级别

    设施名称

    现状

    规划

    数量

    占地面积(㎡)

    数量

    规划规模

    建设情况

    中心城区

    县级

    县医院                   (含急救中心)

    1

    31780

    1

    ≥700床   占地39470㎡

    扩建

    中医院

    1

    1913

    1

    ≥400床      占地21500㎡

    迁建

    妇幼保健院

    1

    1166

    1

    ≥150床   占地面积7500㎡

    迁建

    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3000

    1

    占地4000㎡

    扩建

    组团级

    综合医院

    -

    -

    3

    ≥200床   占地29300㎡

    新建

    卫生服务中心

    -

    -

    1

    2300㎡

    改建

    社区

    中西医结合医院

    1

    400

    1

    占地1185㎡

    扩建

    卫生服务中心

    -

    -

    2

    占地3000㎡

    改建

     

    ?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表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总规规划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m/人)

    12.39

    0.55

    0.59

    2.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1现状概况分析

    中心城区内共有敬老院1处,老年公寓4处,光荣院1处,殡葬管理所1处。

    城区内现状社会福利设施用地3.34公顷,占健设用地的0.27%。人均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27公顷。

    目前福利设施体系建设不健全,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社会养老模式有待拓展改善现状资金不足的困境。

    中心城区社会福利现状表

    设施名称

    现状

    数量

    建筑面积(

    位置

    儿童福利院

    1

    500

    围场镇在建工程

    农村五保供养中心

    1

    5104

    围场镇木兰南路

    光荣院

    1

    1930

    围场镇木兰南路

    殡管所

    1

    744.7

    围场镇旱河沿街

    老年公寓

    4

    6016

    围场镇

    2规划原则

    ?      市、区级养老院院等老龄设施规划选址宜在城区边缘或城郊结合部,环境绿化条件较好、市政设施较完善,交通便利的地区。

    ?      儿童福利设施是为社会上遗弃儿童和孤儿设置的生活福利设施,选址宜靠近居住区。

    ?      救助管理站选址宜靠近居住区边缘。

    ?      殡仪服务站选址应交通便利,但宜与住宅及商业用地有一定分隔。

    ?      居住区及以下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规划选址宜靠近居住区人口集中地区,但要环境幽雅、安静、安全、交通便利。

    3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      规划用地布局

    规划结合龙头山一带的良好环境,集中布置县级福利设施用地,包括儿童福利院、敬老院、残障人康复中心;在主城区布置2处组团级的社会福利设施,包括敬老院、殡馆所,在龙头山布置一处组团级的敬老院和社会救助管理站。

     

    社会福利设施配置表

    位置 

    级别

    设施名称

    规划

    数量

    占地面积(㎡)

    配置 规模

    中心城区

    县级

    儿童福利院

    1

    28000

    ≥100床

    敬老院

    1

    30000

    ≥150床

    残障人康复中心

    1

    14000

    -

    组团级

    敬老院

    2

    31700

    ≥80床

    社会救助管理站

    1

    -

    殡馆所

    1

    8300

    -

     

    ?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总规规划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人)

    11.3

    0.5

    0.53

    2.7商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1现状概况分析

    目前的商业用地大部分集中分布在木兰路、凤凰路两侧,大型购物中心4个、大型超市5个,专卖店43个,专业市场3个,便民店614个、酒店36个、旅馆186个。

    2规划原则

    ?      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应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但不宜沿城市交通主干道两侧布局。

    ?      在历史文化保护城区不宜布局新的大型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      专业市场选址应有利于市场人流和货流的集散,确保内外交通顺畅安全,以批发销售为主的专业市场应选择靠近城市级交通枢纽,保证与交通枢纽联系方便但又互不干扰。

    ?      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专业市场应与集中的居住区邻近布置,但不能与学校、幼儿园相邻。

    3商业中心规划体系

    1规划用地布局

    规划结合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和城市功能结构,商业服务业设施分为县级、组团级和社区级三个层次空间布局上在中心城区建设1个辐射全县的县级商业中心、3个组团级商业中心,同时根据各社区建设状况发展7个社区商业网点。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服务均衡的商业服务中心体系。

    县级中心:即木兰路和凤凰路商业中心。鼓励设置大中型购物中心、百货店、连锁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适度设置便利店、餐饮店和配套的文化娱乐服务设施,限制设置仓储商场、专业市场、菜市场、集贸市场。

    组团级商业中心:共3个,杨树沟门组团商业中心、北城组团商业中心和南城组团商业中心。

    社区级商业中心:7个,规划期内,对现有住宅区,采用改造、提升传统小型商业网点的方法,引入便利店、小型超市等新型业态,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对新建、改建的住宅小区,按照方便生活、以人为本的原则规划配套商业网点建设,其80%的商业网点应相对集中于规划社区商业网点部位,其余分散于居民区发展小型店铺,形成集购物、餐饮、社区服务、休闲、娱乐等功能的新型社区商业网络。县城共规划建设河西、河东、头板沟门、前进、坡字、雷字、广字等7个社区商业网点。

    (规划详情见下表)

    表1:

    中心城区商业中心分类表

    分级

    名称

    占地面积(公顷)

    县级

    (1个)

    县级商业中心

    85

    组团级

    (3个)

    杨树沟门商业中心

    70.2

    北城组团商业中心

    73.5

    南城组团商业中心

    14.7

    社区级

    (7个)

    头板沟门社区商业网点

    23.2

    河西社区商业网点

    4.4

    河东社区商业网点

    10

    前进社区商业网点

    6.6

    坡字社区商业网点

    11.7

    雷字社区商业网点

    11

    广字社区商业网点

    0.9

    总计

    311.2

    表2:

    中心城区商业街区规划表

    序号

    名称

    地点

    长度(m)

    定位

    备注

    1

    木兰综合商业街

    木兰路与北横街、通详街交汇之间路段

    500m

    集精品购物、特色餐饮、商务休闲于一体的商业街

    新建

    2

    木兰时尚品牌街

    沿木兰路与北横街、通详街交汇之间路段西侧建设

    300m

    以时尚服装、鞋帽、时尚美容为主的商业步行街

    新建

    3

    木兰地域风情街

    沿凤凰路的通详街交口以北路段西侧建设

    300m

    集中体现本地历史文化、地域风情、特色餐饮的文化性商业步行街

    新建

    4

    北城组团商业街

    组团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内

    300m

    以服饰鞋帽、特色小商品、家居用品、餐饮为主的商业街

    新建

    5

    北城组团休闲餐饮步行街

    组团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内

    200m

    以休闲吧、主题餐厅、特色小吃、地方特产为主的餐饮步行街

    新建

    6

    围场旅游文化街

    围场市民广场北侧地块

    200m

    以展示历史文化资源和相关产品(包括字画、书籍、影视产品、特色纪念品等)为经营特色的商业街

    新建

    表3

    农贸市场规划表

    序号

    名称

    地点

    面积(㎡)

    服务人口(万人)

    备注

    1

    河西锥峰农贸市场

    锥峰社区

    1500

    1.5

    提升改造

    2

    河东湖泗汰农贸市场

    湖泗汰河南岸、东环路东侧地块

    1500

    1.5

    近期建设

    3

    南郊农贸市场

    凤凰路与东环路交口北侧地块

    800

    1.0

    近期建设

    4

    前进农贸市场

    乌兰街南侧地块

    1000

    1.0

    近期建设

    5

    金龙农贸市场

    秋狝北路西侧

    800

    1.0

    远期建设

    6

    头板沟门农贸市场

    头板沟门社区

    1500

    1.5

    近期建设

    7

    城北农贸市场

    环城北路

    1500

    1.5

    远期建设

    8

    坡字农贸市场

    坡字社区滨河西路西侧地块

    800

    1.0

    近期建设

    9

    南城东官地农贸市场

    东官地社区滨河西路西侧地块

    1500

    1.5

    远期建设

    10

    广字农贸市场

    东官地河东

    800

    0.5

    远期建设

     

    ?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用地表

    规划商业服务用地

    规划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m/人)

    338.66公顷

    14.93%

    16.13


    三、近期建设规划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近期规划表类 别名 称新建(个)扩建(个)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投资金额(元)年份医疗卫生中医院1-18000-54002014妇幼保健中心1-4560-1850201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00020002015教育科研设施昌元新城小学1-37300-51002015-2018体育设施教体园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1---68002014-2015商业设施专业市场3--50700-2015-2020农贸市场8--11600-2015-2020

     


    第五章 规划保障措施

    1、建立协调机制,实现法制化建设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必须处理好本规划与经济计划、公共财政计划、重大项目计划及土地开发供应计划的关系,共同形成城市政府调控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促进公共设施与其他各类专业规划达到指导、协调和配套关系,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城市建设协调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与管理全县公共设施规划的开发建设;制定相关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协调处理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规划与政策的实施与落实情况。

    2、明确职责,加强城市管理

    城市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投资活动,需要形成良好的决策机制,避免出现各种误差和不合理行为而导致投资失误和空间低效利用。建立高效、灵活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格局;规划权必须集中在城市政府,规划部门应设有专门班子负责,及时调整、顺应发展、指导建设。进行规划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展开建设项目的跟追与调控,对本规划的实用性实施掌控并调整。

    3、构建开放的规划机制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涉及城市建设和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规划应听取多方面的建议,实行城市社会的共同监督,保证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高效率使用。这就要求规划部门应当整合各部门的政策和近期意愿,提出城市整体的发展政策和工作框架。其次是要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全体市民都能切实参与到城市公共设施的实施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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